各學院、學部、校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研究生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部《高等學校課程思政建設指導綱要》要求,持續推進課程思政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鼓勵研究生課程教師開展教學學術研究,不斷提升育人水平,學校組織開展第九批課程思政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生課程)立項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要求
項目以教師所授研究生課程為申報基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具備價值塑造、能力培養、知識傳授“三位一體”的人才培養目標,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全國研究生教育大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在知識傳授中注重強調價值引領,對課程所蘊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進行提煉,從教學內容、教學設計、教學大綱等方面進行重新梳理,明確授課與考核方式方法等內容。
二、申報條件
(一)負責人應為從事研究生教學的一線教師,具有一定的教學經驗和實踐基礎,教學效果良好。
(二)以課程教學團隊為單位進行申報,團隊成員共同開展課程思政教學研究與改革(已獲批立項課程不允許重復申報)。
(三)為促進思政課程與課程思政協同育人,鼓勵思政教師成員參與項目建設。
為確保研究質量,教師作為項目負責人限報1項,如有在研的其他教學研究項目,不得使用相同或類似選題重復立項。項目組成員必須實際參與項目的開展。已有課程思政項目在研或結題的負責人不再參加申報,且本研課程思政類項目不得兼報。
三、項目管理
(一)研究周期
項目于2022年1月啟動,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由學校統一組織中期檢查及結題驗收。若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結題,由負責人提出延期申請,經學校審批通過后延期1年。無法結題的項目,負責人2年內不能再次申報所有研究生教學教研項目及教學建設類項目。
(二)項目經費
課程思政類項目資助經費1萬元,教師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填報預算(不可支出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根據財務制度及項目管理要求,實際支出應與立項預算相符(上下浮動不超過110%)。項目實施期間主要成員外出參加課程思政類會議或培訓,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請另行資助差旅費、會議費或培訓費。項目啟動后一次性下撥總經費,教師須確保項目建設實施進度和經費執行進度,持續建設性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追加經費。
四、結題驗收要求
(一)要充分體現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撰寫體現課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課程教學大綱、教學設計、教案等教學文件。
(二)明確課程目標、改革教學方法,并在課程教學中連續實施,形成可推廣的課程思政教學改革經驗,撰寫研究報告或發表教學研究論文等,項目成果可在外校或本校組織的研討會、午餐會等會議上進行交流推廣。
(三)留存專家聽課、課堂錄像、學生反饋等能夠體現研究成效的相關數據和資料。
五、申報評審程序及要求
1.申報人填寫《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課程思政教學改革項目申報表》(附件1)和《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課程思政教學改革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提交所在學院。
2.學院評審、排序、簽署意見,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7:00前,將申報表(pdf版及簽字蓋章紙質版1份)、申報匯總表(excel版及簽字蓋章紙質版1份)報送至研究生院培養辦(行政樓319),電子版材料發至郵箱:jianghuanan@hit.edu.cn。
3.研究生院組織專家評審,對立項項目進行公示。
如有其他問題,可咨詢研究生院培養處。
聯系人:姜樺楠
電話:0451-86413771
哈爾濱工業大學課程思政教學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