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管理,提高培養質量,根據《深圳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總則》和《深圳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綜合考核辦法》的相關要求,現開展2018級專業學位研究生綜合考核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考核時間
2020年12月8日-2021年1月12日。
二、考核內容
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課程學習審核、專業實踐能力考核、論文工作情況考核及入學年限審核等五個方面。考核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級。
三、考核標準
1.思想品德考核
凡遵紀守法,在品行操守方面表現良好者,可評定為合格;凡入學以來,在品行操守方面有不良表現受過學校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且處分未被撤銷者,應評定為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由學院思想政治工作部門負責。
2.課程學習審核
學習認真,完成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學分要求,學位或必修課程平均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其他必修環節均已通過者,可評定為合格;凡達不到上述三條標準之一者,應評定為不合格。課程學習審核由專業學位研究生秘書負責。
3.專業實踐能力考核
專業學位研究生應完成培養方案和個人培養計劃規定的專業實踐,并填寫《深圳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表》,由導師負責考核。
4.論文工作情況考核
考核學生學位論文工作是否符合開題報告要求,是否達到學位申請的要求。此項工作由導師負責考核。
5.入學年限審核
從錄取至授予碩士學位時間不低于2學年;入校至授予碩士學位時間不超過5學年。此項工作由專業學位研究生秘書負責審核。
四、綜合考核的工作程序
1.12月8日-12月17日,研究生填寫《深圳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綜合考核表》交至專業學位研究生秘書。《深圳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綜合考核表》和《深圳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表》按表格要求簽字蓋章并學院存檔。
2.12月18日-1月7日,綜合考核領導小組安排院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專業學位研究生秘書、導師分別審核研究生思想品德、課程學習、專業實踐能力、論文工作情況、入學年限后,給出綜合考核結論并由研究生秘書將考核結果錄入系統。系統操作方法:登錄網上辦事大廳-左側可用應用-研究生服務-培養服務-綜合考核-勾選相應學生設置考核結果。
3.2021年1月12日前研究生秘書在系統中導出打印《專業學位碩士生研究生綜合考核結果匯總表》(負責人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匯元樓428室)。
2021年深圳大學MPA網報指引
1.網報指引請下載附件查看。
2.報考類別選擇“定向就業”。
3.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點,具體報考點要求查看網報頁面上的報考點公告。如選擇深圳大學報考點(考點代碼:4427)必須戶口在深圳市或在深圳市工作(11月網上確認時須提交2020年7月至10月內至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屆時具體確認安排以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為準,MPA官網:https://mpa.szu.edu.cn也會轉載通知。
4.網報成功后直接在研招網上直接進行網上繳費。